关于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征集团体标准的通知
2020年3月6日 来源:电工仪器仪表生产力促进中心 浏览 922 次 评论(0)
关于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征集团体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分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定征集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征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1、项目选题应以电工仪器仪表领域发展迫切需要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技术标准为方向,紧密结合,兼顾前瞻性和实用性,提倡和相关方向的标准接轨。需注意避免与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重复。优先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技术,如:家庭智慧用能、区块链、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型用能设备、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综合能效、车联网平台充电、5G、HPLC、高速微功率无线的通信新技术、客户储能应用等。优先制定市场急需而又空白的标准,鼓励成套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对贴近市场需求、符合当前技术发展方向、成熟的团体标准直接行业标准、标准采标。2、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制订标准相关的研究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3、标准主编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标准主编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技术工作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4、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给费用、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标准编制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5、申请拟定团体标准需拥护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章程》、遵守分会规定、自觉履行义务,并能够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请符合以上条件,并有一定能力制定团体标准意向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盖章(附表),并报送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秘书处。联系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秘书处联 系 人:王宏博(1394510739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