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展规划衔接的可操作性

2016年6月28日 来源:科工网-国际互联网+生态服务平台  浏览 826 次 评论(0)

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将意见反馈,将根据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完善规划初稿,形成规划送审稿,按程序批准后印发实施。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两月内,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和其他规划内容的衔接情况,修改完善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加强组织协调。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热能、海洋技术及相关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各省(区、市)能源

做好规划衔接。要按照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部署,做好可再生能源规划与能源总体规划、能源专项规划,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城乡、国土、环保、交通等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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