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16年12月26日 来源:天云聚合B2C2B--亚洲最大、最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  浏览 886 次 评论(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该规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施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主要负责人。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规定》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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