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天云聚合B2C2B--亚洲最大、最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  浏览 944 次 评论(0)

2017年元旦、春节将,为进一步抓好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动物产品质量、公共卫生和生态,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要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落实。组织实施家禽H7N9剔除计划,加强监测调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养殖场所、流通环节存在的病毒。密切关注境外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情动态,加强与质检、林业、海关、边防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境外疫情传入风险。

二、进一步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实施跨省调运畜禽电子出证,及时上传检疫数据,确保检疫信息互联互通。抓好“源头”管理,强化养殖环节日常监管,完善监管记录,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加强活畜禽跨省移动监管,严格查证验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精神,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推动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加强日常巡查,杜绝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发生。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行为。

三、进一步抓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要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惩处违法违规屠宰行为。加大生猪、牛、羊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积极协助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屠宰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生产日常管理。

四、进一步抓好兽药质量监管工作

要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兽药GMP、兽药GSP制度,保证兽药产品质量。依法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切实规范使用行为,落实兽药使用规定。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兽药分类管理规定,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严惩未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兽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规范用药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格做好兽药特别是精神麻醉类药品和兽用生物制品的储存和保管。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排查隐患,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增加兽用抗菌药范围和频率,强化阳性样品追溯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抓好兽医实验室生物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监管,督促指导各有关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严格落实生物管理规定,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切实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场所安保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兽医实验室生物情况及相关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六、进一步抓好应急准备工作

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2017年春节期间(1月27日2月2日)值班表传真我部兽医局防疫处。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7日

我来说两句
人参与 丨 评论0条)
图标
注册 登录    
评论列表
每页 10 条,共 0 条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欢迎投稿

×

邮箱:15236061639@163.com

QQ:60298351

微信:a18137798589

(版权所有 科工网&北京天云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Copyright 2015 - 2022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4030211号-5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