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主战场。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并统筹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的现实选择。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新趋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核心是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一、背景情况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是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重要特征,也是当前制造业大国竞争的主战场。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互联网大国,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有利于激发“双创”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有利于加快新旧发展动能和新旧生产体系的转换。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部门大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我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步伐不断加快,但仍存在平台支撑不足、核心技术薄弱、应用水平不高、保障有待增强、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编制了《指导意见》。
二、总体考虑
《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现实选择。《指导意见》的总体定位是把制造业、“互联网+”和“双创”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改善供给,释放新的发展动能,催生一场“新工业”。具体来讲:
一是体现发展新理念。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在激发创新潜能、重构生产体系、引领组织变革、高效配置资源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深入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力量,发展新经济,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当前,我国互联网在消费领域的融合尤其是电子商务等走在了前列,但在实现价值创造的制造环节等方面,互联网的应用步伐亟待加快,迫切需要发挥互联网聚集优化各类生产要素资源的优势,构建新的生产组织体系和发展模式。《指导意见》在梳理当前制约我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下一步发展思路和工作。
三是突出融合。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要有基本依托,这个基本依托就是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动能。制造业是“双创”的主战场,大型制造企业是“双创”的主力军。《指导意见》把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建设作为发展,主要考虑是通过积极搭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类互联网平台,汇聚整合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双创”力量和资源,带动技术产品、组织管理、经营机制等创新,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激发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四是强化融合支撑能力建设。通过深入研判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指导意见》从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打造产业发展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强调要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三个能力,即基础技术、解决方案、保障等支撑能力。尤其强调要加快自动控制与感知关键技术(一硬)、核心工业软硬件(一软)、工业互联网(一网)、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一平台)等四类新型基础能力和平台设施建设,这既是加强工业2.0、3.0“补课”的现实需要,也是支持我国实现工业4.0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主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了7大任务和7项措施:
7大任务:一是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二是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三是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鼓励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四是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新模式。五是增强融合发展基础支撑,强化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六是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的化、规模化和市场化。七是工业信息系统水平,完善工业信息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开展保障试点示范,建设保障。
7项措施:《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国企改革、财政支持、税收金融、用地用房、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加强对融合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