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异与传统的三个核心

2017年3月24日 来源:天云聚合B2C2B--亚洲最大、最安全的网上交易平台  浏览 1442 次 评论(0)

供应链金融作为产业模式升级的自然演化,“从产业中来,到金融中去”,具有深厚的行业根基,颠覆了传统金融“基于金融而金融”的范式,为现代经济发展打开另一扇窗,兼具金融的爆发力和产业的持久性。供应链金融不是新名词,但其具体运作模式完成了演化升级,异与传统的三个核心点:业务主体、授信模式以及业务模式。


一、业务主体异于传统之一 :

金融业务主体从银行到核心企业。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作为业务主体,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资质给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授信。而新模式下,核心企业成为了金融业务的主体,其资金来源也突破银行单一通道的限制,进一步扩展到多元非银金融机构,甚通过自己获取金融牌照来实现资金的融通。相应的,核心企业也获得了原本属于金融机构的利差收入。不同于市场将金融业务作为核心企业辅助性业务的主流观点,我们认为,只要供应链金融可以提供更大的利润,核心企业没有动机限制金融业务发展。

二、授信主体异与传统之二:

授信主体由原来的“N”到现在的“1”。中小企业本身直接在银行融资的难度较大,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通过核心企业的类担保获得银行融资,本质上仍是基于信用差进行资金的融通,银行授信主体既包括核心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也即是对N个企业的整体授信。新模式下,资金方只对核心企业授信,而核心企业再基于实体交易对中下游企业授信,资金风险敞口由银行端下移核心企业。
作为风险承担主体,核心企业也将获得相应风险溢价收益;此外,基于自身对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信息优势,进一步获得风险定价能力的收益,实现产业整体资源优化配置。

三、业务模式异与传统之三:

供应链金融本质上是O2O模式的演化。不同于一般线下体验、线上提交需求的O2O模式,产业链金融的O2O模式中线下因素更为核心。线下产业因素是供应链金融的根基所在,掌握了核心渠道或具备核心品牌的企业转型供应链金融业务具优势,其核心位置被其他企业代替的可能性较低。

而一般产业垂直领域电商均兴起于近几年,目前仍面临新进入者的潜在威胁,真正具备“护城河”特质的电商平台较少,更需深度挖掘。这也是我们坚持认为目前时点线下因素比线上因素更为关键的原因。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存在哲学:四个利差。

维利差:信用差

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差是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源头。核心企业拥有规模更大的业务规模,在产业链中占据核心地位,高信用在资金获取上具备天然优势。从金融体系融资的差异本质上是信用的差异,也是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源头。此外,核心企业依靠自身对产业链的强把控力,拥有更多的预收账款(对下游企业)和应付账款(对上游企业),较为充裕的现金进一步增强其信用等级。

第二维利差:认知差

基于对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更深认识,核心企业在风控端具备优势。金融领域核心的竞争力仍是风险定价能力,核心企业的立足之本在于其天然的风险识别能力,从而获得超额风险溢价。核心企业对行业具备更为深刻的认知,对行业周期以及微观运行都具备传统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基于业务往来所形成的对上下游企业信息更为核心的把控。

第三维利差:模式差

不动产抵押模式具备差异化竞争实力。在国外市场成熟,银行所接受的企业抵押中超60%是基于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动产抵押,而国内不动产抵押占到了70%以上的份额。动产抵押对金融机构要求更高,对抵押品更需要高频次的监控及信息互通,而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趋势切到好处的解决了这个痛点,核心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把控能力、仓储能力以及互联网平台,在以不动产抵押为核心的融资模式上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具优势。

第四维利差:生态差

扎根于产业,供应链金融O2O生态更接地气。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核心企业更易搭建供应链融资生态。在发展成熟阶段,供应链金融将在产品、物流、仓储、资金融通等多个维度建立起以核心企业为的生态系统,而互联网从消费到产业、从个人到企业的渗透加速了供应链金融生态的成型。与金融机构只做金融业务相比,供应链金融在产品业务端对上下游企业更具粘性,且相比于产品消费端的O2O模式更具产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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